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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双免个体户申请指南-杭州双免核定征收个体户税收政策

发布日期:2025-11-13 14:58:36 浏览次数:15

一、 什么是“双免”?厘清一个关键概念

首先,需要准确理解“双免”的普遍含义。它通常指税务机关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,在满足条件时,给予的:

  1. 增值税免税: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按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)的个体工商户,免征增值税。

  2. 个人所得税免税: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,其月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核定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(月销售额10万元)时,税务机关可按规定为其核定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。

重要提示:“双免”并非一个需要单独填报的“申请表”,而是您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后,由税务机关根据您的核定情况自动赋予的税收优惠资格。

二、 “双免”资格的申请前提与流程

获取“双免”资格的正确流程,始于工商注册,成于税务核定。

以下是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指南:

第一步: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

这是享受一切政策的前提。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:

  1. 线上办理(推荐):

    • 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或“浙里办”APP。

    • 进入“企业开办”或“个体户开业”模块。

    • 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,包括:店铺名称、经营场所、经营范围、资金数额等。

    • 进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。

  2. 线下办理:

    • 携带负责人身份证件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房产证)等材料,前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(工商所) 窗口办理。

第二步:完成税务登记与核定(关键步骤)

领取营业执照后,您必须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。

  • 自动登记:目前,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“企业开办”全流程时,税务登记信息已实现同步共享,通常无需单独办理。

  • 核定征收方式:税务登记完成后,最关键的一步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经营预期、行业特点等信息,核定您的征收方式(是否为定期定额户)和应纳税经营额。

    • 如何确认:您可以通过“浙江省电子税务局”或前往办税服务厅,查询您的核定结果。只有当您被核定为“定期定额户”,且核定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时,才能自动享受“双免”。

三、 所需材料清单

整个流程中,您主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用于工商登记:

  1. 负责人身份证: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2. 经营场所证明:

    • 如为自有房产,提供房产证复印件。

    • 如为租赁场地,提供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。

    •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的,需提供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。

  3. 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:在线填写或窗口领取。

  4. (可选)其他材料:如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行业,需准备相关许可证(如食品经营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等)。

四、 注意事项与后续管理

  1. “自动享受”不等于“不用管”

    • 必须按时完成税务登记,否则无法触发核定。

    • 必须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您的经营预期,以便准确核定。

    • 即使享受“双免”,也必须按时进行纳税申报(通常是零申报或定额申报)。

  2. 额度超标怎么办?

    • 如果您的实际经营额连续三个月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,您应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,请求重新核定。否则可能产生涉税风险。

  3. “双免”政策有效期

    • 目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请关注后续政策是否延续。

  4. 发票开具

    • 享受“双免”政策的个体户,依然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或自行开具普通发票。

五、 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Q1:我已经有营业执照了,怎么知道自己是“双免户”?
A1:登录“浙江省电子税务局”,查询“我的核定”—“定期定额户核定信息”,查看核定的月销售额和所得率。若月销售额未超10万且个税核定税额为0,即为享受。

Q2:我是刚开业的新户,如何确保被正确核定?
A2:在完成工商登记后,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,与税务人员沟通您的预计经营情况,申请核定。

Q3:如果我不开发票,是不是就不用办税务登记了?
A3:错误! 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,否则可能面临罚款。合规经营是享受一切优惠的基础。


总结:在杭州享受“双免”政策,核心路径是“合规登记 → 等待核定 → 自动享受”。创业者只需专注于完成规范的注册和税务登记流程,普惠性的优惠政策便会自动覆盖。